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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认可检测能力得到确认批准

wwww2007年2月8日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下发认可决定情况通知书,批准北京市药
品检验所保持和扩大认可能力范围,并对部分检验标准变更给予确认。至此,我所的检测能力范围已
包括药品、生物制品、医疗器械、药品包装材料、洁净区室环境、食品/保健食品、化妆品检测七大领
域的682个参数。
wwww根据CNAS有关规定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派出评审组,对我所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扩项评
审,这是我所自2004年10月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以来,接受国家认可委员会实施的第二次监督评
审。此次评审确认后,我所证书有两个变化,一是证书变了,由原来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
可证书,改变成现在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;二是证书编号变了,原来编号
是No.L1669,现在编号是No.CNAS L1669。同时我所已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签署了ILAC-
MRA/CNAS国际互认标识使用协议,在认可有效期内我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以使用ILAC-MRA/CNAS联合标
识。
wwww根据国家认可委员会的通知,我所应于2008年4月25日前完成第三次监督评审。通过持续的评审考
核,一方面是对我所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进行检查和验证,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我所管理体系的持续
改进和逐步完善,为检验工作提供质量保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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