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机构介绍 > 机构简介 > 公正性声明

机构介绍

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)

关于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声明

  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)是依法设置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,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为贯彻“科学规范、优质高效、公平公正、服务客户”的质量方针,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,特此声明如下:

  一、公正性保障

  本机构通过组织结构设置、职责划分、制度设计和流程控制,建立科学、规范、透明的管理机制,为公正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组织保障。

  二、合规性承诺

  全体人员须做到以下规定:

  1.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认证认可准则,遵守相关国际技术规范(包括但不限于世卫组织预认证、世卫组织列名机构相关要求),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本机构《公正性保证程序》及其他相关规定;

  2.遵循客观独立原则,不受行政部门非正当干预,不受社会各方面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干扰与影响;严禁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,自觉抵制商业贿赂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;

  3.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、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,杜绝违规操作,严禁数据造假,严守工作时限。

  三、服务质量承诺

  以科学、公正、及时、准确为服务准则,持续优化技术能力与工作流程,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与效率,切实保障客户权益。

  四、违规责任承担

  违反上述声明,本机构及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  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)

  二○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